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坚持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有效抓手,落实保障措施、开展专项治理、节约集约开发,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河湖信息化监管体系工作方案》,指导推进境内黄河流域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在支流河道入口、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40余套,安装远程监控无人机1套,全面落实“人防+技防”工作措施。印发《黄河流域村级河湖管护建设体系实施方案》,率先完成全旗村级河湖长体系建设,设置嘎查村河湖长工作室49个,守护好黄河流域河湖“最后一公里”。
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组织开展黄河河道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印发《鄂托克旗2023年黄河流域河道有关问题整治资金方案》《鄂托克旗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黄河滩区禁种高秆农作物的通知》,对4个苏木镇11处河道有关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完成黄河滩区禁种高秆农作物界桩1500根,签订禁种责任状17份,确保黄河滩区1500亩内未种植高秆农作物。
节约集约开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修编完成《鄂托克旗(2020—2024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及时公示、公布河道采砂许可范围,依法依规为2家企业办理河道采砂审批手续。审批完成后,对2家企业作业场所均按照工作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安装采区范围界桩、警示牌和公示牌,确保企业开采行为合法合规、安全生产。(张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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