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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7 18:54:10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公安机关征集涉恶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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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7日电(杨腾格尔)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7日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刘亦伦(刘忠)等22人涉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称,近期,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正在侦办刘亦伦(刘忠)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现检察机关已依法对22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临河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等地,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赌博、故意伤害、制造、贩卖毒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为彻查该犯罪集团在各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线索,特别是曾受到该犯罪集团暴力或软暴力威胁的受害企业及自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举揭发该犯罪集团及下列犯罪嫌疑人及集团成员所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有关规定,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如实提供线索。

 警方发布的嫌疑人头像。(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供图)

  通告要求:

  一、对于遭受过该犯罪集团及下列犯罪嫌疑人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其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提供的有价值线索,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过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相关人员,应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依法宽大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惩处。

  三、对于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帮助实施销毁隐藏犯罪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恐吓威胁证人及案件相关人员作证的,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

  举报方式如下:

 (一)举报电话:

  联系人:

  市公安局扫黑办 朱警官19104780091

  市公安局扫黑办 傲警官19104780392

  专案组 郑警官19104781298

  专案组 周警官15648890075

  专案组 任警官19104781312

 (二)举报信箱:

  邮寄地址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政编码:015000

  邮寄地址二: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五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邮政编码:015100

  (三)举报电子邮箱:2096541283@qq.com

【纠错】 【责任编辑: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