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出台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安全生产环境。为进一步发挥案例示范作用,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2月,巴彦淖尔市某饲料加工企业某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生产车间工人利用叉车托盘上焊接三角爬梯做为登高工具进行拆除作业,存在高处坠落隐患。该员工及时制止工人并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报告。企业按照公司内部《安全生产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2000元。
案例2:2025年2月,兴安盟某新能源公司员工在进行风机升降梯检查过程中,发现承重横梁连接螺栓松动,螺栓严重磨损变形,存在升降梯坠落风险,该员工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企业负责人,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检查更换,消除了安全隐患。按照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奖励该员工5000元。
案例3:2025年2月,阿拉善盟某化工企业员工在对甲醇车间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甲醇输送泵机械密封处存在泄漏情况,该员工立即将上述情况上报,同时指挥主控室操作人员远程关停输送泵并切断甲醇储罐出口阀,经技术人员检查,甲醇输送泵机械密封处泄漏是由于机封老化导致密封失效,企业对相关组件进行更换并对并对同批次机泵开展专项检测。依据公司《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办法》,奖励该员工2000元。
案例4:乌兰察布市某加工企业建立员工报告事故隐患微信小程序,员工发现隐患后,可拍照或视频上传,简要描述及选择隐患类型,即可完成隐患报告。2025年3月,该企业员工发现运输车辆卸酸时未设立临时作业警示牌和警戒线,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告,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核实,现场设立警示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公司《安全监督平台及奖励办法》,奖励该员工100元。
案例5:2025年3月,呼和浩特某铝电公司电气运行车间2名员工进行保电检查时,发现整流机组整变油风冷却器下方油管路母管堵板法兰漏油,立即向调度汇报,技术人员对整流机组进行停机并密切关注整流变压器油枕油位下降情况,消除了整流变压器漏油可能导致非计划停运及其他事故隐患。企业按照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奖励2名员工每人3000元。(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