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乌兰察布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

全国文明城市是衡量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标志,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近年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以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志气孕育出了创建文明城的灿烂之花。如今,这片土地上处处皆是动人的文明注脚,智能分类垃圾箱成为文明新标志,便民生活服务圈“圈”出宜居新生活;老旧小区提质让幸福在家门口“升级”,农贸市场换容颜翻开文明新篇章;景观示范街让城市颜值更靓丽,公园与步道串联起城市诗意;“志愿红”遍布城乡,温暖在大街小巷流淌;移风易俗与文化活动齐飞,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扎根基层……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高,一个开放、包容、蓬勃发展的乌兰察布正在吸引着更多的人前来观光旅游、投资兴业。


得知乌兰察布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广大群众欢呼雀跃,倍感振奋!
集宁区桥东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书记姬沁自豪地表示,自己为乌兰察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努力过。她说:“每一次清理楼院垃圾、每一次入户宣传虽然很辛苦,但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觉得一切都值得。”

“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一员,我们更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关爱邻里、助人为乐,用点点滴滴的文明行为,让这座城市变得更美好。乌兰察布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实至名归!”市民赵敏高兴地说。
此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还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市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丰镇市隆盛庄镇柏宝庄村等10个村镇,乌兰察布市气象局、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1家单位,尚东平家庭,集宁区实验小学,分别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董鸿儒、关慧明2人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纠错】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