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为营造高考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呼和浩特市高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6月7日至9日将对部分市区道路实施交通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6月7日—9日,每天7时—18时,禁止各类货运机动车在二环快速路以内道路通行。
6月7日—9日,每天7时—18时,全市27个考点门前及周边道路,将根据交通流量实际情况,合理分流与高考无关车辆,对考点门前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6月7日—9日,每天7时—18时,在全市27个考点门前及周边道路严禁鸣笛。
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高考期间请广大市民尽可能选择绿色出行、错峰出行,保障接送考生车辆通行畅通、停车便利。
途经考点门前及周边路段的车辆驾驶人,请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记者 徐达明 实习记者 邢睿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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