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
《通知》明确,在原有小微企业基础上,将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降低贷款申请门槛,将申请条件由用工人数不减少,放宽到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提高授信额度,将小微企业最高授信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对个人最高授信1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降低利率水平,明确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推出分层分类的金融支持模式,线上开通“信用贷”“商E贷”“银税贷”“抵押贷”等多种自助申请渠道。
同时,鼓励各盟市积极探索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与创业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超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部分的融资需求,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进一步提升贷款便利度。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与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通过优化政策、创新服务、部门协同等务实举措,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送上“真金白银”支持,推动培育更多经营主体带动就业,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记者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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