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 这些事项要注意-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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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9 08:31:56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 这些事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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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系统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换电、消防安全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并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具体程序给出说明。

  注意事项一: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

  对于《条例》实施后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对于《条例》实施前未上牌的“合标”电动自行车,自9月1日起3个月内进行登记。

  对于条例实施前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自9月1日起3个月内申领过渡期通行号牌。

  申请登记,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市、县两级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办理,登记时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注意事项二: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规范驾驶

  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注意,自9月1日《条例》实施后将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特别提醒,常见的一种改装情形是解除限速器,合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为25km/h,解除限速器后,最高行驶速度将显著提高,存在道路安全隐患。

  此外,《条例》再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注意事项三:对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范

  《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投放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要求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必须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如此要求是为了鼓励驾驶人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

  除此之外,《条例》还对电动自行车停放,集中充换电等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加强日常调度,平衡区域供给,及时清理挤占盲道、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的电动自行车。

  注意事项四:关于佩戴头盔

  为提升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降低交通事故中的头部受伤风险,《条例》第二十五条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近几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多与未佩戴安全头盔有关。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头盔,能减少30%至40%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因此,建议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王智敏)

【纠错】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