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5年度第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四)-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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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5 17:59:40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5年度第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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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低成本、高效率、宽口径”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是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年多来,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增长,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受案范围广、审查强度深、程序高效简便、审理周期短、零收费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不断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选出6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涵盖了行政处罚、工伤认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领域。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新程序”,全面、高效查明案情,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充分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调解、变更等有效举措,有效解决群众实际利益诉求,实现定分止争,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一批典型案例从不同方面体现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精神,对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案例四:董某等20人不服某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关键词】

  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调解

  【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董某等20人

  被申请人:某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董某等20人在某市伊镇拥有房屋,2023年12月2日,申请人分别向被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申请人与某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已注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申请人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2023年12月28日,被申请人分别向20位申请人出具《某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载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因未送达行政相对人不予公开;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开。

  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不服,于2024年1月15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于2024年2月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024年3月8日,被申请人再次向20名申请人出具《某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载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不予公开;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开。申请人对该告知书中不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行为不服,再次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案件办理情况】

  该案系因房屋拆迁引发,涉及申请人人数多,为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生民利的实际问题,行政复议机关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案。鉴于该案是二次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诉求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原承办人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双管齐下,一边与申请人深入沟通掌握诉求,一边与属地政府、规划部门、乡镇进行沟通,督促属地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经多次沟通、数次协调,被申请人同意公开协议。同时,针对申请人不愿撤回行政复议的现实,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以制作调解书方式结案,并利用2天时间与20名申请人逐一面对面沟通疏导,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经过不懈努力,20名申请人同意调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至此,这起涉及人数众多、案涉金额达1.2亿元的群体性纠纷被妥善化解。

  【案件评析】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强调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统筹协调职能,运用调解和解手段,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是行政复议机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该案呈现出时间跨度长、申请人众多、协调化解难等特征,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做深做实将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实现纠纷的实质化解。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相关行政机关及其行政资源,形成化解行政纠纷的合力。通过参与行政争议的调解协商,促成某市人民政府与20位申请人达成调解合意签订调解书,既维护了申请人权益,又避免了群体性信访事件,为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重要保证。

【纠错】 【责任编辑: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