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22年—2025年预算年度,自治区财政4年统筹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县城购物中心、乡镇集贸市场、村级便民商店是农村商贸流通的重要实体,也是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关键载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补齐农村商贸流通短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等重要决策部署,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与物流配送关键领域,扎实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带动县域商业焕新升级。
首先,自治区财政聚焦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核心载体,通过支持其功能升级、设备更新优化消费场景;通过支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布局建设标准化新型乡村便利店,以丰富农村市场供给。
其次,为了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自治区财政支持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升级改造,通过完善设施设备、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同时,为持续优化县域消费渠道,自治区财政通过资金引导,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为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等服务。(记者 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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