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做实“生态警务” 护好野生动物-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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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6/25 14:48:36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乌兰浩特:做实“生态警务” 护好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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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的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内,一群候鸟的驻足,映照出一座城市的生态底色。在这片人与自然交织的土地上,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将“万物共生,和美永续”的理念融入每一次巡护脚步,以“巡山、巡湿地、巡河”为切入点,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安全屏障。

  植被葱郁,风景怡然,各种动植物和谐共生的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2596.36公顷、湿地率达59.95%,截至今年3月,已监测到野生鸟类18目41科131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鸟类有黑鹳、东方白鹳、大鸨、白尾海雕,国家II级重点保护鸟类达25种。

  守好洮儿河湿地,就是守住了乌兰浩特市民的“生态家底”。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建立“党委牵头、派出所所长主抓、社区民警落实”的三级“生态警长”责任体系,将守护触角延伸至每一片水域、每一处林间。

  清晨,环食药侦大队和乌兰哈达派出所民警照例开始了一天的湿地巡护。二人随身携带望远镜、执法记录仪和救护装备,在湿地公园内沿河道徒步前行,动作轻缓,重点关注候鸟栖息状态和有无非法捕猎痕迹。在每年春季候鸟迁徙季,巡逻频次加密至每日两次,做到“重点区域必到、重点时段必巡、重点部位必查”。

  这样的巡护已成常态。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将生态保护工作与基层警务工作深度融合,依托“生态警长”机制,推动巡查防控向一线延伸、治理关口向前端前移。除了湿地巡护,生态警长紧盯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污染环境等突出生态违法犯罪,形成“常态化巡查防控、线索摸排核查、依法打击处置”的全链条工作闭环。

  “车间屋顶有4只红隼幼鸟,一直在叫……”近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铁西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巡防工作时,兴安热电企业安保群防力量反馈了一条紧急线索。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4只红隼幼鸟蜷缩在厂房屋顶边缘,始终未见亲鸟投喂,幼鸟独自停留屋顶,存在坠亡、受伤风险。

  民警联合企业工作人员小心攀爬至屋顶,将4只幼鸟安全转移,移交洮儿河湿地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由专业人员照料喂养,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适时放归自然。

  这一暖心场景,是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的生动注脚。随着生态警务的深入推进,乌兰浩特公安将救助受伤、受困、迷途野生动物作为延伸保护触角的重要一环,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面、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救助体系。并将野生动物救助纳入“生态警长”职责清单,明确发现报告、先期处置、安全转运、移交安置等各环节操作规范,与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打通从“一线发现”到“专业救治”的快速通道。

  此外,还广泛发动企业安保人员、护林员、湿地管护员、村屯网格员等群防力量成为“生态前哨”,形成“警民联动、快速响应”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已累计救助各类野生动物17只。

  巡护的脚步要快,打击的拳头更要硬。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紧盯危害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围绕“捕、养、售、运、购”五个环节建立“人力排查+情报分析+大数据溯源”侦查模式,开展全链条打击,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生态警务机制运行以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共查处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6起,查获各类野生动物196只,收缴粘网、探照灯、翻笼等狩猎工具31件。

  保护野生动物,根子在意识,关键在群众。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坚持“宣传也是战斗力”的理念,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日为契机,以宠物交易市场、快递物流网点、客运班车、餐饮行业等易接触野生动物的重点领域和从业人群为突破口,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

  线上也同步发力,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依托“平安乌兰浩特”微信公众号平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保护理念潜移默化、入脑入心。随着宣传触角不断延伸,群众主动救助、主动举报的意识明显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正在从“公安的事”变成“大家的事”。(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纠错】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