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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通过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及时抢占人才高地,强化“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把各类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聚集到推动自治旗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
一是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自治旗先后制定出台《鄂伦春自治旗2003年一2010年人才开发规划》、《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开发与引进实施意见》、《鄂伦春自治旗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储备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鄂伦春自治旗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实施办法》、《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办法》、《鄂伦春自治旗乡土人才培养、开发利用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吸引、培养、使用人才的优惠政策,并设立“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开发基金”,成立“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开发领导小组”、“鄂伦春自治旗人才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从组织、制度和资金等各方面为全旗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人事部门发挥对人力资源开发实施宏观管理的积极作用,教育、财政、经贸、农牧、文化、卫生等各相关部门从人才工作所担负的职责出发,各司其职,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为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上档次、高质量的服务目标。
三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一方面,通过“一推双考”、公开录用、聘用等方式,积极吸引、选拔、使用人才。2004年采取“一推双考”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28名,聘用大学毕业生9名;接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生1名,公安厅选调生1名,军队转业干部1名;分配警校毕业生4名;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努力拓宽人才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做好人才培养工作。2004年共选派15名中青年少数民族干部到大连东北财经大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培训,选派2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举办的理论培训,选派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了呼伦贝尔市举办的"111”人才培训班;选派4名党政领导干部到北京、山东和呼伦贝尔市挂职锻炼。充分发挥旗委党校人才培训工作主阵地的作用,2004年先后举办短期干部脱产培训班次10期,培训人数达770人次。同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2004年共举办教育、卫生、会计及综合类继续教育培训班共6期,培训人数达4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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