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考察预告,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的各项程序。为了充分扩大民主,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该市全部实行了考察预告,提前2—3天将考察的对象、内容、程序及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公布于众;其次是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考察的目的、意义和程序;随后,组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考察组还实行了约请谈话制度,对有群众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的,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单独谈话。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把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范围向基层服务对象延伸。在测评前的动员中,对任职评价中“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具体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说明,统一对考察对象进行评价的尺度,把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表分成ABCD四种,分别由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一般干部填写。考察组对各个层次的测评情况进行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在推荐提名阶段即由纪检部门提前介入。考察前,市委组织部主动征求纪检审计部门的意见,拟定每个班子和干部的考察重点,考察中,市委组织部主动接受监督,专门邀请了市纪委的同志全程参与考察,对从民主测评、推荐提名、个别谈话到形成考察材料的每一道程序进行严格把关。
四是完善实绩考察,通过纵向和横向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围绕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以岗位职责为重点,探索建立实绩评 价体系。考察组在查阅工作总结、个人年度考核材料等的基础上,还从统计局等部门了解各项工作的统计数据和综合排名情况,既与同类地区、同类部门横向比较,又对照分析近两年的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和正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根据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的特点和要求,考察组区分经济综合、社会发展、党群、政法等系统对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动员、集中测评推荐和分别谈话。既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考察工作效率,又增强了横向可比性,便于对被考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业绩等考察要素进行科学的比较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