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飞,蒙古族,出生于1911年11月,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
    早年就读于沈阳东北大学附中,北平东北大学肄业。1935年参加抗日运动,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安东北大学党支部书记、西安党的学委委员。1938年8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先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中央社会部任研究员,进行民族问题调查研究、军事情报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调回内蒙古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卓索图盟分会副主任、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卓盟纵队副司令员、司令员,内蒙古骑兵第10师师长,内蒙古骑兵第3师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内蒙古军区兴安盟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军区东部军事指挥部部长,蒙绥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兼军法处长、内蒙古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兼内蒙古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1977年后历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自治区革委会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全国政协第六、七届常务委员。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3年1月23日在呼和浩特逝世,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