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中的水利


     内蒙古地域广阔,占全国总面积的12.3%,但水资源较贫乏,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8%,而且历史上水利建设很少,常常遭受水患和旱灾的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利事业得到空前发展,到本世纪末初步形成集防洪、排涝、发电、水土保持为一体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内蒙古的水资源贫乏,总量为508.8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占72.9%,地下水资源占27.1%。全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 200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值,每公顷耕地占有水资源仅430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地表水由黑龙江、黄河、海河、辽河等外流水系和乌拉盖河、额济纳河、锡林河等内陆河及达赉湖、贝尔湖、黄旗海等湖泊组成。水资源分布不均,由东北向西南递减,东部大兴安岭年降水量高达600mm,而西部阿拉善年降水量低于100mm,额济纳旗仅为37mm,蒸发量为降雨量的50倍。水能资源较丰富,境内水能理论蕴藏量大于1万千瓦的河流56条,水能理论蕴藏量500千瓦以上的河流95条。
    内蒙古的水利开发有着久远的历史。20世纪初,西部黄河河套地区八大干渠相继开通,灌溉面积达100万亩。民国时期,在扎赉特旗、翁牛特旗西拉木伦河下游南岸,曾有人开渠引水灌溉土地。1929年因降雨量稀少,绥远地区灾害空前,赤地千里,原绥远省政府成立救灾赈务委员会,在土默川开挖民生渠,引黄河水灌溉。伪满时期,日本人、朝鲜人组织开拓团,先后开发雅鲁河成吉思汗水田灌区和洮儿河保安沼水田灌区。自治区成立前,内蒙古水利远未摆脱水害威胁,旱涝频繁。主要江河大多没有堤防设施,形成大雨大灾,小雨小灾。1938年西辽河发大水,1943年和1946年黄河发大水,沿河大部分土地被淹没,颗粒无收,贫苦人民背井离乡。
    自治区成立之初,全区除一些柴桩土坝、自流引水、漫灌外,几乎没有水利工程。粗放农田灌溉仅为427万亩,且主要分布在河套地区。广阔的草原上仅有简陋的辘轳井5 000余眼,牧区水利建设基本上是空白。
    50年代后,内蒙古水利进入了崭新的现代水利发展阶段。首先,进行了主要江河堤防和自流灌溉建设,集中力量恢复和建设黄河、西辽河、嫩江等主要江河堤防和自流灌溉。从1948年到1957年自治区组织人力在西辽河修堤堵口,整阶护岸,筑成干支流长1060公里的堤防,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从1950年到1954年相继修筑黄河干流堤坝620公里。与此同时,灌区建设也得到高度重视。河套黄杨闸工程历经两年完成,可引黄灌溉280万亩。在河套地区还陆续修通民生渠、解放渠、胜利渠、民族团结渠等灌渠。在西辽河、嫩江流域也建成了 西安村、三合堂、大德泉、乌力吉吐、成吉思汗、保安沼等灌区。
    其次,建设水利骨干工程及配套工程。在“二五”、“三五”和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自治区水利建设主要侧重于修建骨干工程,构成了水利基础设施骨架,绝大多数至今仍在发挥作用。这一时期,水利建设在“以蓄为主,小型为主,群众自办为主”和“积极稳定大力兴修小型为主,辅以中型和必要的可能的大型工程”方针下,全区最大的老哈河红山水库,著名的黄河三盛公枢纽及总干渠、大黑河美岱水库、包头昆都仑水库等大型水库和一批中小型水库及老哈河蟠龙山灌区、莫河安庆沟灌溉工程相继开工。1964年以后,加固已建骨干工程,进行水库灌区配套;黄河磴口扬水灌区、大青山红领巾水库、十四份子扬水灌区等水利工程峻工。70年代,重点抓了黄河、西辽河灌区的配套建设。同期牧区的西拉木伦河的海日苏枢纽、乌审旗巴图湾水库扩建等工程进展顺利。
    第三,农村牧区水利发展。60年代,贯彻执行“大寨精神,小型为主,全面配套,狠抓管理,更好地为农业增产服务”的水利建设方针,全区掀起新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农区兴修小水利,打井抗旱。牧区水利从无到有,打供水机井,开辟缺水草场,解决人畜饮水,特别是70年代,水利建设转向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水和加强配套建设阶段。在农村牧区组织机械化打井队打机井。1980年底,全区共打机电井12.4万眼,配套机电井11万眼,井灌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由60年代的5.5%提高到42%,使地下水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水利建设获得长足发展,取得辉煌成就。水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地位得到确定,水利改革不断深入,初步形成防洪、灌溉、排涝、供水、发电、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到1999年,在黄河、嫩江、西辽河流域等主要江河及其重要支流筑堤防5 019公里,保护耕地1 327.45万公顷,保护人口764.84万人,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58座,农田灌溉面积发展到206.79万公顷,是解放初的7倍多。配套机电井23.96万眼,万亩以上灌区198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22.06万公顷,占应治理面积的33.01%,1999年解决了500.47万人、1 525.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193.75万人摆脱氟病困扰。
    农村牧区水利。80年代初,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现有水利实效发挥较好,农田灌溉面积增加。90年代,农田水利坚持巩固、提高、积极发展的方针,主要以工程续建配套,修复水毁工程,更新改造老化工程,新建一批灌溉设施,扩大了灌溉能力。牧区率先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牧区水利进入改革发展新时期,“家庭灌溉草库伦”模式的推广,并迅速发展。随着水利科技进步,节水灌溉技术在草库伦建设中得以推行,草库伦向水、草、林、机、料五配套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成为广袤草原上的一道独特风景线。这一时期还对牧区重点灌区如达林台、幸福河等进行配套建设,并新建了一批解决人畜饮水和管道供水工程。为解决山丘区贫困人口人人发展1亩水浇地的“311”水利扶贫工程和“112”集雨节水灌溉工程及解决我区人畜饮水困难的“380”人畜饮水工程,加紧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江河治理、防洪减灾。在80年代,进一步对黄河、辽河、嫩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堤坝进行修筑和加固,90年代还先后完成了栾井滩扬水灌溉工程、黄河上中游内蒙古段沟骨干工程、黄河内蒙古段治理工程、内蒙古河套灌区配套工程、全国七大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第二期工程等一系列工程。使江河防洪标准提高,有效降低洪涝灾害的发生。黄河、西辽河的防洪设施战胜了多次特大洪水,特别是在抗御1998年的特大洪水中,发挥巨大作用。嫩江主要支流绰尔河下游防洪堤,防洪标准均达到20-50年一遇。
    水土保持。80年代,水土保持进入开发性综合治理新阶段。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重点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小流域经济”。1982年第四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确定了8大重点治理区,内蒙古的皇甫川、无定河、永定河、柳河、滦河上游200多条小流域被列为国家重点治理区,实行集中治理,规模开发。90年代,水土保持全区每年以500万亩的治理速度发展,近几年每年以650万亩的治理速度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沙区山区生态建设决定》,自治区政府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纲要》,全区上下建立党政领导任期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1998年有15个旗县列入国家生态建设重点旗县,23个被列为内蒙古生态建设重点县,6个旗县被列为坡改梯重点县,4个旗被列为草原建设示范旗。
    小水电事业。80年代以后小水电得到发展,克什克腾旗、乌审旗、多伦县、翁牛特旗、扎赉特旗先后被国家列为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试点旗县。90年代克什克腾旗和乌审旗相继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克什克腾旗建成小水电站8座。小水电建设对发展地方经济和脱贫致富发挥着巨大作用。
    水利科研、教育及规划设计工作。1980年自治区水利厅成立科教处,逐步恢复和建立重点盟市水利科研机构和试验站,增加科研投入,加强科研管理,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1983年成立了内蒙古水利职工大学。水利部门开展了《海勃湾枢纽勘测规划》、《黄河内蒙段防洪工程规划》等主要规划研究,以配合国家计委的《黄河流域修订规划》及《松辽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工作。还编制了《河套灌区“八三”规划》,并完成有关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
    水利体制改革。1993年开始推进水利投资体系、水利固定资产经营管理体系、水利收费价格体系、水利法制体系五大体系建设。特别是继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之后,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规,水利逐步走向依法用水,依法管水的法制化轨道。
    50年来,内蒙古水利建设取得辉煌成就,但应看到仍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干旱缺水日益严重,灌溉工程老化失修,未进行节水改造;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缺乏控制性工程;洪涝灾害频繁,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堤防标准低;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7%,水土流失遍及全区五大流域的70个旗县市,全区50个贫困县170多万人口,80%以上分布在这里;水利科研、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和管理滞后。
    回顾内蒙古水利走过的曲折发展历程,内蒙古的水利事业仍然任重而道远。展望21世纪,建设一个更加辉煌的内蒙古,水利责任重大。

(天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