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在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以后,坚持了“两个文明”一起抓,注意结合自治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向各族人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教育,以及民族团结的教育。各地区、各单位都通过“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道德、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心灵美、语言 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学雷锋等活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了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和法制观念,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
    “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是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1982年以后,自治区和各盟市及大部分旗县,相继成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专管此事。各级领导部门也把开展这一活动列入了议事日程,年度安排制订计划、总结工作,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年年组织开展了“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和由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的“阿吉奈”奖活动,治理“脏、乱、差”。经过几年的努力,城乡环境显著改善,各地普遍向着净化、绿化、美化方面发展。同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商业、服务、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窗口”行业,都致力于改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都有所改善。
    加强“四有”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治本工程。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自治区把整党工作和群众性的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同“四有”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和演讲会,组织收听、收看先进人物的录像、录音以及本地区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报告,有效地加强了思想建设。自治区各地曾先后涌现出“包钢轨梁厂救火抢险英雄集体”、“舍已救人小英雄连小忠”、“优秀数学家陆家羲”、“模范民兵指导员丹巴”以及在四子王旗白乃庙铜矿英勇抢救56名遇难矿工的解放军某部榴炮二连等一批英雄集体和模范个人。
    加强民族团结,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搞好四化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保证。自治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特别重视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为了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内蒙古党委于1982年12月25日发出《关于以十二大精神为指导,在全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1983年9月,自治区召开了全区性的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决定今后每年9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由于民族团结的教育和表彰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各族人民树立了“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发展。
    各级共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中还创造了不少做法和经验。如“共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五好家庭等活动,举办读书会、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制定职业道德守则等,都不同程度地收到了群众自我教育和改进实际工作的效果。
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80年代以来出现过淡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倾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出现过失误。一些人失去了理想,忘记了奋斗目标,不讲社会道德,不讲奉献,个人主义恶性膨胀,甚至“一切向钱看”;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低级庸俗、黄色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泛滥;封建迷信、赌博、卖淫等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
    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教训,内蒙古各族人民和各级领导深为关切,认识到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去指导理论、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部门的工作,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得人心。政治思想战线出现了新的转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得到扭转。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共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全自治区的范围内,相继开展了“扫黄”(清除淫晦书刊、音像制品)、“除六害”(反对和取缔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运动,组织学雷锋活动,以及进行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的教育。60年代深入广泛开展的学雷锋活动,是树立共产主义新风尚的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整整影响了一代人的成长。新时期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具有新的意义。各级党团组织各行各业学雷锋,群众反映雷锋又回来了。雷锋的光辉形象鼓舞着广大青少年,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改善了人际关系,净化了社会风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从1997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中共十五大召开以后,自治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又有了新的发展。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1997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出了全区“五十佳”:李国安等10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十佳”市民;邵玉镇等10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十佳”职工标兵;汤进富等10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十佳”执法标兵;巴雅尔图等10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十佳”奔小康带头人;乌兰等10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十佳”服务标兵。
内蒙古党委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确立了“三带”原则:干部带群众,机关带行业,城市带农村。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都实施了“良好形象工程”。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等城市做到了“街景美化、卫生净化、夜景亮化”。城市、农村都开展了“星级文明竞赛”活动。1998年,对全区参赛的29个市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验收,有6个城区、7个市进入了甲组四星级和乙组四星级文明城市的行列。在农村牧区,树立了21个自治区文明村镇活动示范点。并普遍开展了“十星级奔小康文明户”的评比活动。全区已有89个旗县市、1 425个乡镇苏木、10 989个村嘎查开展了这项活动。参评户数达234万多户,其中“十星户”已达38万多户。1998年9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把包头市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赤峰市及全区12个乡镇苏木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镇、村,包头市煤气公司营业部等6个单位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新城宾馆等15个单位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为迎接澳门回归和2000年新千年的到来,自治区文明委、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电业杯”全区“迎回归、跨世纪、爱祖国、爱家乡、做贡献”知识竞赛活动。以此为载体,组织了读书学习活动,并对获奖者、组织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根据自治区“彩虹文化计划”和文化部构建万里边境文化长廊的要求,及自治区边境线长的特点,为边境地区的改革开放、贸易旅游事业的发展,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和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服务,以边境线上的18个旗市为重点,以边境口岸城市为中心,沿水陆交通线向周围的苏木镇、农牧场、林场、渔场辐射,建设了“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和电影院、乌兰牧骑等文化团体,筑起了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和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4 200公里的文化长廊。
    可以预料,在新世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花必将在内蒙古草原盛开。

(沈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