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步的中流砥柱


    在20世纪神洲大地的百年风云中,中国共产党像一轮红日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它的光芒渐渐照射到了内蒙古草原。在内蒙古20多年的民族民主革命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成为内蒙古革命的领导核心;在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它成为内蒙古各族人民乘风破浪奋勇前进的舵手。这是内蒙古百年风云大事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大事。
    中国共产党在20年代初开始发动内蒙古革命的时候,就建立了中共热河、察哈尔、绥远、包头工委等地区性领导机构,成功地发动了内蒙古第一次大革命运动。在革命极端困难的土地革命时期,先后建立了中共绥远特支、特委和内蒙古特支、特委,中共西蒙工委等组织,为恢复、发展内蒙古革命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迎来了新的革命高潮。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在陕甘宁边区的北方门户伊克昭盟建立了中共绥蒙工委、伊盟工委,在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先后建立了中共绥远省委、晋绥边区委员会,绥察区委、塞北工委;同时建立绥察行政公署,塞北行政公署等抗日民主政权,领导蒙汉各族人民进行了8年的抗日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内蒙古西部地区有中共绥蒙区委员会和绥蒙政府领导这里的解放战争,1949年6月分别改称中共绥远省委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在内蒙古中东部地区,1946年9月成立了内蒙古党委,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发动自治运动,开展解放战争,并于1947年5月1日领导建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7月1日成立了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在解放区领导开展了社会民主改革,进行了自卫解放战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夕,内蒙古全区获得解放,民主革命取得胜利。
    在20世纪上半期,诞生不久的中国共产党便开始领导内蒙古革命,经过20多年的历程,党的组织从小到大,从局部到全局,由弱到强,从基层组织到地区性的领导机构,一步一步地发展壮大,领导内蒙古人民同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反动派,同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坚持不懈的顽强斗争,砸毁了旧世界,开创了内蒙古历史的新纪元,成为历史发展进程的中流砥柱,是内蒙古历史风云中的胜利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了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并指导绥远省委的工作,同时将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2年按照中央撤销绥远省建制,实行蒙绥合并的部署,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从张家口迁到归绥,9月内蒙古分局与绥远省委合并为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统一领导当时内蒙古自治区和绥远省的工作。1953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的建议,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合署办公。1954年1月,召开绥远省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绥远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协议;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3月6日正式撤销绥远省。原绥远省辖区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同时,中共中央蒙绥分局也改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7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这是基本上实现内蒙古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后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确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全内蒙古的领导地位。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从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为统一领导内蒙古蒙汉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与指挥中心。在10年动乱中,先后以所谓内蒙古党委文化革命小组以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和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取代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夺了内蒙古党委和政府的权,成为内蒙古“文化大革命”动乱的指挥机构。直到1971年5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恢复内蒙古党委的领导地位;1979年12月,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建制。同时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设人大常务委员会机构;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从而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和政治协商的作用。
    在历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内蒙古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带领内蒙古2 300万蒙汉各族人民经过拨乱反正,制定和逐步完善经济建设方针,大力进行改革开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深入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开展了空前规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使内蒙古自治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屹立于祖国北疆的内蒙古自治区,正在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跨入伟大的21世纪。

(郝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