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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旅游局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2-15 16: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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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班子

    局长:乔明

    副局长:闫忠、郝永诚二、工作职能

    1、职能调整

    (一)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价格的管理职能。

    (二)取消对旅游行业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能;管理和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指导旅游行业的劳动工资职能。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具体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培育和完善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市旅游业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指导旅游统计及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点、度假区、涉外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设施的标准和服务标准。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三、编制情况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4正,2副)。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2名。四、科室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内设4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三)旅游促进科

    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组织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四)质量管理科

    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市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组织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电话:8325827

    地址:东胜区市政府楼内

    邮编:0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