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局 长:武社平
副局长:韩振军、赵强军
二、工作职能
根据职能调整,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职能调整
新增的职能
(一)指导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二)负责全市司法考试工作。
2、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管理市属监狱,指导监督监狱工作。
(三) 制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旗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四) 管理律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和公证员协会的工作。
(五) 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六) 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成人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八) 管理局机关的计划
、财务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 管理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考试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