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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报告和情况反映等制度,并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做到“六抓六确保”。抓教育和规范,确保基层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要以苏木乡镇、嘎查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教育内容和规范要求,深入开展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抓制度,确保基层权力运行不断规范。要抓住农牧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建立健全保证农村牧区基层权力规范有序运行的三个“三项制度”:强化民主决策三项制度,即健全苏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强化组织监督三项制度,即落实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三项制度,即推行嘎查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抓公开,确保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要深入推进苏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积极推行农村牧区基层党务公开,并认真抓好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村财乡管、乡财旗管”制度。要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实施责任追究。抓监督,确保党在农村牧区各项政策不断落实到位。要重点围绕“两免一补”、退耕还林还草、专项支农支牧资金和补贴、土地征用补偿、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等惠农惠牧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纪律,确保损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得到解决。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牧区基层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严重以权谋私或作风粗暴,以及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抓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纳入总体规划,强化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要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逐步要在嘎查村设立专职纪检员,有条件的地区要先行到位。各旗区要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抓好一至两项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亮点工作,在年底进行总结交流和完善推广。
六、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制度建委、人才强委、工作兴委”的具体思路,突出能力建设这个主题,把握班子和队伍建设两个重点,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学习,搞好培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完善思路,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要加强作风建设,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做各方面的表率。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交流、使用和引进人才的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创造条件,让干部参与全局工作、中心工作的研讨和参与具体工作的处理,以及采取交任务、压担子,引导加指导的办法,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本着强化政务、突出业务、搞好服务的原则,以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切入点,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评议,切实解决“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围绕工作纪律,学习研讨、团结协作、工作成效等开展查比活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开展以“摸实情、讲实话、提实招、干实事、促实效”和“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工作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优良的素质、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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