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服务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要从我市经济发展阶段、产业基础和群众需求出发,以满足生产保障和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逐步达到50%以上。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工业资本与商业资本、金融资本有机融合,使服务业在服务二产发展中壮大规模、增加总量。立足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发展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培育物流市场,整合物流资源,构筑立足内蒙古、辐射中西部、联通国内外的内陆地区现代大型物流基地。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产业载体建设,构筑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实施项目拉动,培育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提升全市文化产业的实力和竞争力,推进我市从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产业强市转变。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进一步引进、整合金融资源,创新金融服务,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规范和引导民间投资,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发展信息、咨询、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人才、劳动、法律服务等市场中介组织,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担保等中介服务方式。适应居民服务消费层次升级趋势,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体育、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改造提升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实施产业倾斜政策,培育服务业优势产业群,降低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搭建服务业发展的平台,实现服务业与工业化、城市化的良性互动。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考虑承接人口转移、促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完善城镇布局体系。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伊旗撤旗建区和准旗、达旗撤旗建市进程。提升城市品牌价值,加快康巴什新区商业、教育、医疗等各类配套设施建设,营造商气,聚集人气,形成良好的人文和商业氛围,将新区建成环境优美、要素集聚、市场繁荣、功能完善的区域行政、文化、金融、商贸中心。完善城镇功能,以增强城镇的吸纳能力、承载能力和辐射能力为重点,着力培育城镇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配套产业,实现以业兴城、以城引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减少农牧民、致富农牧民,有利于农村牧区生产要素流转重组,有利于收缩转移、集中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制度、就业制度、社保制度、户籍制度,让土地和草牧场真正成为农牧民的可转移财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降低农牧民进城门槛和生活成本,让进城农牧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权利,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实行严格的户籍准入政策,有效扼止外来低端劳动力流入我市农村牧区。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体系。牢固树立“三化互动水支撑,基础设施要先行”的理念,着力加强以水电路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并举,加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南线工矿区和沿黄河流域大型用水管网,统筹配置全市水资源,全面构筑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体系。加快地区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着力解决我市工业园区和大项目的用电问题。加强沿河高速公路、铁路和跨河桥梁的规划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与沿河城镇相连接的高等级公路建设,积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完善鄂尔多斯与周边地区和国内大城市相对接的公路、铁路、航空体系,构建转运换乘方便快捷、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围绕“数字鄂尔多斯”建设,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与呼包银、晋陕宁地区信息资源的高效对接和互通共享,形成区域一体化信息网络环境,为创造地区发展新优势提供条件,为鄂尔多斯走进全国、走向世界打造坚实的基础平台。
——深化改革,为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改革就是兴利除弊,扬长改短。要通过市场化改革,培育市场主体,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产权界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要素市场改革,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平等主体之间的有效竞争,防止非市场力量控制和垄断资本、土地、劳动市场;通过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性、市场供求状况和环境代价的资源价格体系,更多地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的体制机制,使集约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机会,使粗放经营者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通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不断提高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通过政府自身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防止缺位、越位与错位,促进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从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通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重构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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