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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梓在市人民政府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1-21 15: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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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新一届政府组成后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体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二届四次全委会、市二届一次人代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政府自身改革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建设性的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政府”。1月1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2008年第二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问题,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意见》,现已下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民群众对新一届政府班子寄予信任和厚望,既期望我们加快发展、奋发有为,又期望我们风清气正、政纪良好。如何打造执政为民、“阳光作业”的形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刚刚闭幕的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温家宝总理也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我们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下去。最近,市委也就建设“阳光政府”做了重要指示。新一届政府的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府自身建设,明确提出打造“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打造“阳光政府”,是新一届政府的执政理念,意义十分重大。

    (一)建设“阳光政府”是从严治政、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暗箱”操作是权力滥用甚至异化导致腐败的根源。“阳光作业”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止腐败的必然选择。法国早期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如果不加以监督、规范和约束,一切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世界很多国家都把推进政府“阳光作业”,作为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形成了《政务公开法》、《阳光下的政府法》等重要法典。当前,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强化权力制约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成效。坚持从严治政,严肃惩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把行政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把行政权力运行置于“阳光操作”之下,源头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反腐倡廉的氛围、机制、条件和保证,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阳光政府”是依法行政、科学理政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就是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办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制度上避免人为因素,从根本上消除权力被随意扭曲、滥用。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政府更好地运用行政权力,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只有依法行政、科学理政,把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把行政权力纳入法律框架下运行,才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