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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侵权案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27 12:06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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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8月8日是东胜区法院开展“大调解、促审判、抓执行”百日大会战的重要阶段,该院铜川法庭本着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于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侵权案件,维护了辖区20多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8年4月14日东胜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赵某等四人诉被告东胜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乌兰什里村六社侵权纠纷一案,早在2006年被告将该社的一千多亩荒地出租,在对租金的分配中被告未给原告四人进行分配,于是原告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分配应得的租地收益。铜川法庭的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深入该社了解情况,得知类似原告这种情况该社还有20多人,于是法庭在5月13日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同时通知被告队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30多人参加调解。尽管原被告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分歧很大,但承办法官杨庭长还是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紧紧抓住当事人双方争执的焦点有的放矢,终于使原被告双方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将租金分配给四原告。并在法庭的组织下该社针对类似原告情况的其余20多人重新制定了一份分配方案,把即将诉至法院的矛盾及时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看似简单的一起案件如果是一判了之或是处理不当收到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不一样,而调解结案能使当事人双方得到满意的结果,也使矛盾及时化解在了萌芽状态。

    这些和东胜区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的开展是分不开的,上到院领导,下到每一名办案法官都是如此。尤其是新一届院领导班子成立以来,以“争第一、创一流”和“五零”无超审限案、无人情案、无不合格案、无错案、无信访缠诉案为审判工作目标,把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落实监督到位。进行了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同时继续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在总结过去民事调解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上研究探讨民事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将调解工作作为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来抓,形成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进而实现诉前、诉中、速裁调解和巡回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融为一体的全方位“立体”调解模式。

    东胜区法院的法官们更是克服了案件多、人员少的实际困难,年均办案200件,尽管调解案件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有时案件的调解工作要比开庭判决的案件细致复杂。但他们深深认识到审判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满腔热忱开展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

文/段雅丹 陈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