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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开展社会基金专项纠风检查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5-28 10:31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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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进行专项检查。

    此项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由市旗区纠风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市旗区两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救灾资金拨付单位,各类学校、医院、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以及治理公路“三乱”牵头责任部门的执行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围绕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要达到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基金、资金监管,做到监督有力、投资运营安全、资金保值增值。围绕教育、卫生、公路“三乱”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一是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的落实。二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三是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治本措施。四是督促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和责任部门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巩固我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五是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着力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推动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力度,着力推动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

    市人民政府要求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旗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和目标要求,认真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旗区两级人民政府纠风办要认真履行专项检查牵头单位的责任,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对近年来新出台的重要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督促各级纠风专项治理相关部门、行业,形成学习政策、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要把专项检查与调研工作结合起来,在检查中注意研究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新问题和新趋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归纳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要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为推进工作更加规范化提供保证。

文/张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