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巴建光的积极倡导和主持下,从2006年底开始制定并在机关内实行年度量化综合考评办法,在过去一年多的试行中,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量化综合考评办法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
市纪委监察局在制订和修改完善工作中坚持了“八个原则”,即全面覆盖、同一尺度、平衡协调、重点导向、就事论事、尊重少数人意见、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动态调整的原则。遵循了“十二个指导思想”,一是工作量化,责任到人的思想;二是整体思路,系统工程的思想;三是分类评价的思想;四是比照类比评价的思想;五是平衡协调的思想;六是重点导向的思想;七是以必要工作时间作为评价的基本依据、以工作难易程度作为评价的重要因素的思想;八是综合概括的思想;九是简化的思想;十是动态调整的思想;十一是定量分析方法的思想;十二是配套的思想。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提高认识和加强领导结合起来。二是把严格按制度细则办事与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三是把工作考评与工作指导结合起来。四是把坚持执行制度与动态调整结合起来。
量化综合考评工作坚持日统计、周考评、月通报、年综合评价排名的办法,通过量化综合考评把“由领导管人和管事”转变为依靠制度、机制管人管事,把“主观评价”,变为“客观评价”,做到了由过去的“要我干”成为“我要干”,使市纪委监察机关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形成了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
文/陈柯卉 訾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