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在乌审旗推行以来,有效缓解了农牧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围绕落实乌审旗“民生改善年”的各项举措,为了切实加强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乌审旗2008年在国家和区、市各级财政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了补助标准。
农牧民人均统筹基金由65元提高到100元。2007年乡镇级、旗级、旗外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医疗费起付线分别由200元、400元、600元降低到乡镇级不设起付线,旗级、旗外为200元、300元。农牧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在2007年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5%,报销封顶线由8000元提高到20000元,对特大病患者给予第二次报销的封顶线由30000元提高到40000元。对于农牧民来说这无疑又是一个特大的喜讯,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再一次受到了广大农牧民及其社会各界的支持。
文/珠 娜 乔新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