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缜密侦查,5月3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远赴上海,将利用煤矿承包合同诈骗的最后一家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至此,一起利用煤矿承包合同诈骗1000万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现已追缴赃款120万元。
2008年5月16日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琚某报案称2007年7月16日通过朋友陈某介绍认识吉某,吉某称东胜某煤矿法人代表马某全权委托其处理某煤矿的有关事宜,2007年10月31日,琚某和吉某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和煤矿承包合同,琚某付给吉某人民币1000万元,吉某承诺7日后就可进煤矿施工,但一直无法开工。直至2008年5月16日琚某方知上当受骗,于是到东胜经侦大队报案。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于2008年5月20日立案侦查,经查发现马某并没有委托吉某全权处理煤矿事宜,吉某给琚某提供用来打款的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许可证和账号均系伪造。吉某、陈某已携款潜逃。由于案情重大,东胜区经侦大队迅速组成专案组,调集精干警力,展开调查摸排工作,经过十余日的艰苦侦查,获取了吉某、陈某已分别潜逃至深圳、上海,东胜区经侦大队派出两个追捕组,前往深圳、上海展开工作,5月20日在深圳某地将犯罪嫌疑人吉某抓获,5月30日在上海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吉某、陈某对合同诈骗事实供认不讳,所有赃款均已挥霍或还账。现犯罪嫌疑人吉某、陈某已被东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他赃款正在追缴中。 (文/肖 华 陈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