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市从今年起,将连续3年推行一系列措施,增强对农牧民和城镇居民的健康保障能力,改善农牧区和城镇的医疗水平。
为使农牧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和“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旗区”的目标,在进一步对全市50个乡镇、苏木中心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市还将实施一般卫生院及村、嘎查卫生室的建设、达标工作,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旗区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此外,至2010年,进一步使农牧区三级医疗网络达到有机构、房屋、设备、人才的水平。
今后三年内,还将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使农牧民每人每年享受的政府保障资金达到100元以上,住院报销率达到50%以上。
同时,为营造城镇“15分钟健康服务圈”,从今年起,我市还将逐步提高社区卫生公共服务经费,根据城镇人口规模,每年每人将按不低于10元进行匹配。我市还将按照5000人建一个服务站、5万人建一个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力争到2010年共建设2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逐步推行社区服务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文/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