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从实际出发,建立“五项制度”,畅通“六条渠道”,规范“五个流程”,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接受群众监督。
市发改委建立的“五项制度”。即:一是规范的用人机制;二是严格的机关财务支出制度;三是项目申报审批集体研究制度;四是项目申报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五是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条渠道”。即:一是建立发展改革委对外门户网站和内网,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二是编印《鄂尔多斯发展与改革》、《发展与改革研究》、《发改工作动态》、《领导速递》等内部刊物,发布政务信息、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公布全市经济运行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编印办事指南,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方便外来人员办事和咨询工作;四是设立公示栏,定期公布机关政务、事务有关事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五是在门户网站设立主任信箱,公开投诉电话,专人答复咨询问题,畅通投诉渠道;六是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中和旗区发展改革部门聘请“阳光行政”监督员15名,开辟社会监督。
“五个流程”。即:绘制了五幅权力运行清楚、程序严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流程图。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二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三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四是《外资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五是《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五个工作流程对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同时向社会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服务电话号码和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形成完善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办事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政务”。
文/杨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