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鄂前旗结合全旗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健全五项制度,促使全旗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建立了嘎查村干部学习制度,通过采用专题培训、业务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集中对嘎查村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教育.同时,依托旗党风廉政讲师团的力量,每年举办一期嘎查村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嘎查村干部在信访排查、纠风调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是健全财务运行制度。建立了嘎查村资金、资产、资源三本账,成立了嘎查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将嘎查村所有资金收支、资产运行、资源开发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认真落实“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并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农村服务中心制度”。嘎查村干部职务消费必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同时,嘎查村财务运行情况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
三是健全村务决策制度。建立了重大村务决策听证制度,各嘎查村凡一次性开支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万元以上、集体所有的草牧场耕地等承包租赁、集体资产拍卖、嘎查村道路硬化修护等村民关注的事务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后投票决定,赞成票超过参会人员总数的50%以上才能通过决策。在重大村务决策时,参会人员中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亲属不得超过参会总人数的20%。
四是健全干部自律制度。建立了嘎查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承诺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各嘎查村认真组织召开每半年一次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镇纪委提出申请。生活会要有镇纪委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村党员、部分村民代表参加。
五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建立了民主恳谈会制度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各嘎查村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民心恳谈会,会上,嘎查村干部现场就农牧民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答复,接受农牧民面对面的监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就嘎查村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村级大额度资金运行情况、村干部执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认真实行村级财务定期审计制度,对村级“两委”班子主要成员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确保村级财务健康有序运行。
文/郜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