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按抓重点和分期分批发放的原则,统一部署,严格把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的发放工作,要求所有排污企业于2009年起实行持证排污。
目前,市环保局已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自治区环保局发放的国控、区控重点排污企业、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材料填报工作,2008年初自治区环保局发放的17家电厂和污水处理厂的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旗区环保局都已建立区域排放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工业企业的排污口进行整治和规范,且正设立统一标志和编号。
截至记者发稿时,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或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登记申请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展顺利,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王红梅、何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