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鄂尔多斯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扩展,鄂尔多斯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全面规范运行。
早在2005年国家和自治区进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时期,我市即开始在所辖的8个旗、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全市的农牧区,参合的农牧民达76.9万人,参合率已高达90%以上。
据市卫生局统计,鄂尔多斯市启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累计筹集的合作医疗资金已达到1.39亿元,共为农牧民发放医疗费1.27亿元,各旗、区的人均参合资金一般在60元至80元左右。2008年,人均参合资金已进一步增至100元左右。
为规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管好农牧民的救命钱,2007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先后制订了《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目前,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上,我市已处于全自治区的先进水平。
为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体系,发挥好这一医疗制度的效力,鄂尔多斯市近年来还积极推行了农牧民免费体检制度,至今年4月已累计免费为10万多名农牧民进行了体检。此外,鄂尔多斯市还实施了市级大医院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的项目,每年安排15所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各苏木、乡镇的卫生院建设,以提高地方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从根本上缓解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刘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