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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标准有调整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7-02 15:22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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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院费用一次性起付线乡镇级为100元,区级、市级以上为200元,不实行累计报销,封顶线一次性为20000元,也不实行累计报销,全年累计支付不超过20000元。住院费用报销具体按照分级分段报销,报销比例为:

    (一)住院费用100-3000元,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60%;住院费用200-3000元,在区级医院治疗的报销45%,在区级以上医院治疗的报销40%。

    (二)住院费用3000以上至5000元,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70%,在区级医院治疗的报销55%,在区级以上医院治疗的报销45%。

    (三)住院费用5000元以上,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报销80%,在区级医院治疗的报销60%,在区级以上医院治疗的报销50%。

    二、对“双女结扎户和独女户”同档期上提高15%,对60岁以上老年人同档期上提高5%,对少数民族同档期上提高5%。

    三、对在蒙医研究所治疗的住院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