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东胜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土地分割登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分割登记范围、土地分割登记程序、分割单元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分割登记面积计算以及土地分割登记收费标准。
东胜区土地分割登记实施办法规定,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或分期开发的单体建筑物竣工后,房地产开发商即可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同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经区国土资源局调查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房地产开发商颁发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每一分割单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商品房售出前,该证由开发建设单位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并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即可办理银行抵押贷款。该办法实施以来,东胜区已办理楼房分割登记276宗5997.95平方米。(杨桂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