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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申办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办理程序:
1.材料审查;
2.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及时受理,起草批文并报分管领导;
3.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将需要修改或补交的材料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4.核发批准证书。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
2.双方签字后的合同、章程原件;
3.董事会成员名单;
4.投资各方对董事会成员的委托书;
5.进口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产地、数量、价格);
6.国外投资方的资信证明;
7.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8.外方投资人身份证明;
9.合资企业名称确认通知单;
10.成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联系方式:0471-6621433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