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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启动了城镇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从2008年开始,将每年新增5000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此外,呼和浩特市每年还将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对蒙语授课的住校生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940元;拿出200万元用于民办教育的扶持和奖励;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缴纳保险金100万元。(文/贾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