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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记者获悉,《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9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本办法是为加强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办法共六章,36条内容,分别对《办法》适用范围、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运输单位管理、消纳管理、罚则等进行了阐述和规定。(文/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