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呼和浩特市2009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决定招考45名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进入事业单位安置。招考对象为市本级接收、符合安置政策的2008年冬季退出现役城镇退役士兵和2009年春季转业士官。
据了解,报考人员需携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于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到呼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审批办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新城区丁香路2号—内蒙古政协东巷),并领取《同意报名通知单》。
报考人员在领取《同意报名通知单》时,还需携带以下证件:服役期间被评为残疾的需携带残疾军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携带立功喜报、获奖证书、奖章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荣立二等功的,同时需提供二等功通令原件;服役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联系电话为4668405、6528669、6511071。
考试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安置领导小组委托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文化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2月6日(星期日)。(文/杨艾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