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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从而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将在先行试点、总结示范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6〕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订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为全市建设新农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今日,本报对《呼和浩特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关键词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进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关键词 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理解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把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中,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努力健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管理机制,同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市、旗县区、乡镇三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农民群众关心并急切盼望解决的问题。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发现、推广好的典型,把新农村建设试点办成下一步整体推进的示范点。 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投入增长机制。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试点的以奖代补。各旗县区政府也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试点村建设工作。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增耕地占用税等项资金要优先用于试点村的建设。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要向试点村倾斜。其他部门的各项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都要重点支持试点村发展。此外,金融部门也要增加对试点村的信贷投入。 明确职责,团结合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工作任务繁重,需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协同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为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做贡献。
■关键词 总体目标
通过各项工作,一方面使新农村试点逐步达到:经济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村镇建设规范化,公共道路平整畅通,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民主权利有效行使,农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另一方面,通过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结经验,提供示范和样板。
■关键词 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尊重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引导扶持,不搞包办代替;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合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乡村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从农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不搞固定模式。
量力而行。各地要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需求,合理确定目标任务,不搞统一标准,不搞大拆大建,不能借新农村建设搞乱收费、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
■关键词 工作重点
规划先行,搞好新农村建设试点规划
首先要搞好产业发展规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结合当地实际,确立试点村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同时,按照“农民自愿、市场运作、多元发展、逐步推进”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统筹考虑、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等支撑和推进产业化进程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其次要搞好村镇建设规划。按照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搞好村庄规划,达到房屋建筑整齐新颖,街道路面平坦硬化,公共设施配套,给排水系统完善,管理布局合理,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一致的目标。实现试点村建有公共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设施。第三要科学指导规划编制。为便于统筹指导、保证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成立市规划编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帮助各旗县区产业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各旗县区要确定相关部门负责完成本地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第四要严格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要做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村镇规划编制完成前,各地一律停止批建住宅,完成村镇规划编制的村镇,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新农村建设中各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以“四清四改”为突破口,整治农村环境
“四清”包括:清垃圾(清除房前屋后杂草、污泥,农户家庭内部、庭院做到每日清扫,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立一个垃圾堆放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户为单位轮流安排值日,确保公共场所有人清扫)、清污泥(村庄内的污泥坑要清理平整。农户房前屋后和公共区的污泥要清理干净)、清路障(对占用公共道路、场所,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要予以拆除)、清柴垛(农具、柴草等物件不能占道堆放);“四改”包括:改路(完成村村通公路目标,落实公路养护措施,村庄内公共道路平整硬化畅通)、改水(通过改水,保证试点村居民全部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对含氟地区和饮用水受污染的村,要进行饮用水改造。对缺水地区要解决水源)、改灶(通过秸秆气化、建沼气池等各种技术的推广,使试点村农户全部用上清洁能源)、改厕(每个试点村至少建立一所带粪便净化处理池的公厕。鼓励农民建沼气式厕所、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和水冲式厕所。杜绝农户自建无处理能力的厕所)。通过这些措施,全力整治农村环境。
以开展群众性文化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首先,深入开展创建文化先进旗县活动。通过实施“彩虹文化计划”、“边疆文化长廊建设规划”、“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农村牧区电影2131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草原书屋工程”等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和文明程度。同时,大力推进村镇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农村文化形式和内容,推进基层文化活动创新。而且还要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文化生活水平。其次,形成文明进步的村规民风。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和星级文明城乡系列竞赛活动。开展“关爱女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把农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四个有”(有一个好班子、有阵地经费、有健全组织、有工作机制)的战斗堡垒。实现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功能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一心一意为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办实事的意识和能力、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依靠群众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
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防止以新农村建设为由,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摊派搞建设,加重农民负担。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治安防范,创造农村安全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 建设任务
2006年,在按照自治区的安排全面推进确定的13个试点村的同时,全市确定13个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各旗县区再分别确定3-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各级试点村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其中:2006年10月底前,要完成13个市级试点村和各旗县区试点村的产业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2006年年底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产业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分别制订出各自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2007年开始,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工作,2008年6月进行验收。自治区级试点村按照自治区具体要求推进。 (文/张秀北)
从各方面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