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月,包头供电局共查获窃电户136户,电量18万千瓦时,违约使用电费34万元,追回电费28万元。
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窃电主体由原来的居民用户向企业,由生活向经营,由个人向集体,由外部向内外合流勾结发展。并出现了一批专门研究电力计量装置的“能人”。他们为窃电者提供各种服务,如生产、销售窃电装置,传授窃电技术,帮助他人窃电获取报酬等。
2006年9月,稽查人员在青山区富强路检查时,名为“创美”美发馆的外用电线路是房地产商建设时就已预设好的,目的是为将来偷电提供方便。青山区供电局还抓住偷电大户怡馨洗浴,于8月份追回电费17万元。(文/祝福 赵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