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在玉泉区建设局采访时了解到,由玉泉区负责建设,位于鄂尔多斯大街蛋厂附近、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的100套廉租住房年底就要封顶了。预计明年5月份,一部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户或优抚对象便可搬到新建成的廉租房内居住。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让更多低收入人员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这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为建立和完善呼和浩特市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2004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城镇廉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该《办法》规定呼和浩特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廉租住房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拟定并实施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办法和政策,同时指导、协调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市计划、财政、土地、规划、建设和民政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协同实施本《办法》。同时规定,廉租住房实行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而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租赁房屋。《办法》还规定了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当地居住生活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经本市民政部门批准,连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下的。
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经统计,2006年全市发放租赁补贴户数共计949户,需发放补贴资金是149.02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已拨付到位。此外,今年新增加租赁补贴户500户,预计租赁补贴总户数要达到1500户。租赁补贴将在2007年发放。
为贯彻执行好《办法》及与之配套的《呼和浩特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市房产局对市四区城区范围内居民开展了廉租住房普查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具体由各区指定专门机构(部门)负责本辖区廉租住房工作,组织协调所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廉租住房的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结果上报市房产局。记者在玉泉区建设局了解到,在去年第二批廉租住房申报工作中,该局从7月初开始由分管局长负责,派专人对玉泉区辖区7个办事处上报的363户家庭逐一进行了材料审核,历经3个月,最终将符合条件的317户家庭上报市房产局。最后经房产局批复、公示的有306户。
记者还了解到,2006年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建设规模为2.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成500套。其主要运作方式仍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建设呼和浩特市廉租住房的通知》要求办理。目前,廉租住房市级财政匹配资金已到位500万元,并拨付玉泉区用于完成首批100套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其他区的廉租住房建设的前期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文/张守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