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确定的“十一五”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要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8.76%和5.19%,力争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有效措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减少环境污染,通过发展循环经济降低废弃物排放,以集约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此,我市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以实现减排目标。
调整产业结构降低能源消耗
首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整了二、三产业比例。利用自治区首府区位、交通、旅游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加大旅游、物流、商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的比重,认真落实各项产业的环保政策。
同时在调整产业比例的基础上,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加强乳业、电子信息业、电力、生物制药、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为主导的产业,并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摆在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快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加大技改、环保投入,改造提升传统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环保水平。
另一方面,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技术进步和创新为支撑,着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从而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努力提高产业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执行产业政策严格环保审批
为达到减排目标,我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严禁新上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市发改委、经委、国土、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办公小组,协调解决土地、信贷等问题,抑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求新建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土地供应、融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等手续的办理必须有环保的前置审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新建和改造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备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办理供地手续,环保部门不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同时,对市场已经饱和并趋于萎缩、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或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及时采取限制措施,禁止其项目新上或扩建,限制其发展;对技术工艺落后、高能耗、高物耗,或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资源破坏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淘汰类产品,工商、环保、国土、技术监督及安监等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予以淘汰、取缔,为支柱产业和有潜力产业的发展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带动战略
为把减排目标落到实处,我市进一步实施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带动战略,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引导产业有序集中,优化产业布局。
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在引进项目时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按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定位统筹考虑,有效促进了产业集群化发展。同时在园区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着力打造循环经济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为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同时在园区内按照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延伸园区企业产品的产业链并广泛开展节电、节水、节地、节材工作,推进排污企业“三废”的有效利用,把排污总量消化在生产的全过程,使园区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为把减排工作抓紧抓实,市政府还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扶持、激励作用,引导企业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争取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以上达到清洁生产标准。(文/张守敏 李永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