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芽的玉米苗就生了虫子,治安镇阿力艾里嘎查村民敖门格日勒瞅着地里的小苗发愁,“不知这事儿工商所管不管?”抱着试试看的心理,2007年6月的一天,敖门格日勒来到了治安工商所,他向所长孙景峰讲述了自己的家地里的事,还拿出了治安镇天宇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出售的玉米种子的发票。
原来,敖门格日勒在2007年5月在治安镇天宇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购买了28公斤玉米种子,玉米苗刚发芽就生了虫子,他怀疑是玉米种子包衣剂杀虫效果不好,致使其所种的7亩玉米缺苗。
接到投诉后,治安工商所所长孙景峰亲自带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责成经营者来到现场认定责任。孙景峰拿出经营者和工商所签订和《农资销售责任状》,经营者吴某承认自己应该承担预先赔付责任。吴某马上按照《农资销售责任状》的要求,主动采取紧急给药的补救措施,吴某自备农药,给种子敖门格日勒浇了水,灌了农药,并承诺今后再因此有损失负责包赔。
几天后,敖门格日勒地里的苗正常出了,治安工商所执法人员于6月10日进行了实地勘察,确认消费者敖门格日勒所种的玉米苗势齐全良好,出苗率达到了每亩有效株数。消费者敖门格日勒对工商所的同志感激不尽,他说:“工商所让经营者签订了责任状,相当于给我们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今后种地更放心了。”
(宝国志 杨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