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日上午,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在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考察工作时强调,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在合理安排工期的前提下,尽快实现投产达效。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韩志然,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市委常委、秘书长兰恩华等陪同考察。
储波先后来到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现场和呼和浩特市哈拉沁水库,实地深入考察了项目工程的筹备建设情况,观摩了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模型与相关展览,认真听取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提出重要指导性意见。
储波在考察中指出,经过多年努力,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终于获得国家批准得以开工建设,这是自治区电力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是自治区第一个抽水蓄能电站,对于以火力发电为主的内蒙古来说,它在电网的调峰填谷、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质量和实现清洁生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储波强调,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一定要严格把关,确保整个土建施工、设备制造的质量。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运行,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科学运行,在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加强监理,确保人身、重大设备财产安全。要合理安排工期,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日投产达效,实现既定目标。
据悉,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于2006年8月正式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建设,由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投资建设,计划共安装四台30万千瓦的蓄能机组。建成后主要承担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等重要任务,可增加优质调峰电源120万千瓦,对于保证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经委主任牙萨宁,自治区水利厅厅长戈峰,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秉军,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锦以及我市新城区、武川县、水务局等有关负责人陪同考察。(文/魏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