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兴安盟供销社郑重承诺为全盟农村牧区办10件实事。
这10件实事是:通过供销社网络实现农村牧区商品销售额5.5亿元,实现利润180万元;在全盟供销社系统选择100个农合组织进行重点扶持,使2万户农牧民得到更大的扶助,加入农合组织的农户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实施“新网工程”,在100个村屯建设100个便民超市或综合服务社;发挥农资流通网络优势,为备耕生产提供3万吨优质化肥和农药,解决300万亩耕地的生产资料供应;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立10万亩特色种植基地;结合禁牧休牧政策,建立10万头(只)特色养殖基地;扶持发展1000个骨干农产品经纪人,实现经纪业务5亿元以上;加大培训力度,举办10期各类培训班,培训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人和农产品经纪人1000人(次)以上;创建供销合作网站,定期为农牧民提供农资市场信息和农畜产品供销信息;转移1万个农村剩余劳动力。(文/贺喜格宝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