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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法院立案庭让立案窗口成为“阳光窗口”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3-2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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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乌市法院立案庭对盟委书记杨汉忠同志在全盟政法工作暨队伍建设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系统地学习,并积极行动起来,把好入口关,使立案窗口成为“阳光窗口”。

    立案庭的法官们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文明服务、热情耐心,遵守司法礼仪、用语文明规范。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庭实行来访接待、立案接待、立案审查、诉讼收费“柜台式”一条龙服务,对当事人实行诉讼指导。立案法官除耐心为当事人解答有关诉讼常识外,还印制了诉讼指南小册子,免费发送给当事人或来访群众。 (文/王媛媛)


来源:兴安日报   
(编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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