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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法院为法官办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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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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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记者从集宁区法院了解到,针对法院工作的特殊性,该院为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激发了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文/王国英 庞燕)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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