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5日,阿盟地税系统共完成土地使用税3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69万元,增长296.47%。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布后,阿盟地税局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并根据阿盟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确定了阿盟新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土地标准等级方案,从去年9月1日起在全盟范围内按照新税额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文/红艳 高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