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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偷卖母房牙克石市法院判其还款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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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2日电(王宇新 孙铭昊 白向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儿子李某、儿媳孔某一次性给付母亲胡某不当得利款2万元。

    胡某本拥有位于牙克石市暖泉村砖木结构房产一处,后因儿子李某因结婚无房居住,胡某便将房屋借给儿子、儿媳居住。2006年5月,李某向母亲谎称有事将房照拿走,事后将房屋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村邻居鲁某。母亲胡某知道后向儿子索要3万元卖房款,儿子李某拒绝给付。无奈母亲将儿子李某、儿媳孔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偿还卖房款。庭审中,儿子李某承认将房屋卖掉,并同意卖掉自己新房后偿还。儿媳孔某则称她们居住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在院内盖了砖瓦结构的车库和牛棚,还砌了院墙,投入了近两万元,如果房屋没有附属设施和装修,房屋连一万元都不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将原告所有的房产出卖给他人,造成了原告的财产损失,被告应依法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原告。而胡某在庭审中认可被告在居住期间对房屋进行了翻修,并在庭后向法院表示认可被告对房屋的部分投入价值为一万元,因此应在返还卖房款时应对这一万元予以扣除。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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