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关于《意见》的修改完善
要根据大家讨论的建议,对《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我觉得这个《意见》不宜过细,不宜框得太死,要留下一个实践、创新的空间。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的领域很宽,覆盖面很大,我们在修改中要注意认真研究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是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的确定问题。社团和中介组织性质、作用不同,对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很难用一两句话来确定。社团的类型很多,也很复杂,中组部对社团的党建工作在政治上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就社团本身而言,它是社会群体和阶层的一个组织,是一种社会性的组织,不是经济组织,所以就要保证它一定要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社团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到底怎么确定,与民办非企业组织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不可能一样。如文联、残联是社团组织,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也是社团组织,它们的政治性是很强的。举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时候,建立的临时党组织应该起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出很强的政治性。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经济类的中介组织还不太一样,其意识形态特点比较明显。如学校、文化团体,它们的意识形态的东西很多。教学生当然有统一的教材,但用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去办学和教育下一代?文化团体宣传的是什么样的主旋律?都有很强的意识形态特征。那么,这样的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也需要我们认真去研究。经济类的中介组织和个体私营企业比较相似,可以借鉴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提法和做法,但也不完全一样。在大的框架下,我们有一个大的原则,但是具体到每一类,怎么来定位,需要具体分析研究。农村牧区这一块更是千姿百态,现在的协会,有的叫合作社,有的慢慢演变成公司,情况也不同。协会有点像社团,合作社是一种合作型的经济组织,可以说是一种经济类的中介组织,它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怎样对不同类型的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来定位,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去研究、去完善。
二是关于党组织的设置问题。原来设想套用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设置的办法就可以了,现在看来情况很复杂。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济类中介组织可参照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设置,可以归社区管,也可以归行业管,比较简单。复杂性在于,社团和那种协会型的跨地区的中介组织,党组织到底该如何设置?应该把社团、协会常设机构与全体会员两个组织概念区分开来。中组部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是指社团的常设机构设党组织,包括长期聘用的党员应该参加这个社团党组织。是不是把会员中的党员也归到这个党组织里来呢?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会员有个体会员和团体会员,党组织应如何设置,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中组部文件规定,社团的党员会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有点像干部那种双重管理。如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责任来了解监督这个党员参加会计师协会的活动情况。自治区会计师协会常设机构建立了党组织,虽然它和盟市、旗县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不是上下级的领导关系,但它应该在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关注党建工作。而盟市一级会计师协会党组织与财政局党组织是一个组织,可能会像包头市一样,直接管理31个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又比如农村牧区,像翁牛特旗是把党员会员和协会常设机构党组织全部组合到一起,这也是一种方式,只要能推进发展,就可以先做起来。我画了一个图,考虑它们是一种怎样的关系:乡镇设牛协会、鸡协会、菜协会,这三个协会可能是三个党总支或党支部,村里的党支部书记又是这三个协会的党支部书记,这个村党支部和协会党支部是重合的,这里没有问题。但到了党员那里就分开了,有的党员参加的是鸡协会的党小组,有的参加的是牛协会的党小组,有的参加的是莱协会的党小组,但如果一个党员既养牛、又养鸡、又种菜,到底参加哪个协会的党组织好呢?协会可以几个都参加,但党小组不能几个都参加。党组织怎样去设置没关系,在基层实践中,他们可能有办法,党员倾向哪个协会就参加哪个协会党小组。喀喇沁旗的中药材协会是在常设机构建的党支部,中药材协会的党员会员在原来的党组织活动,两方面的党组织相互配合支持。另外就是,以党员会员为基础组建专业协会,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是什么样的一种关系,专业协会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党支部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实际上可能是村党支部挂上各个协会党组织的牌子,就像我们一个活动室挂多个牌子一样,对推进产业化有好处,我看这种方式也可以试。
三是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问题。我们在明确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时说得很活。个体户是属地管理,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工作去覆盖。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性非常强,可以由主管部门管理,像会计、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是由盟市一级管,还是旗县一级管,各盟市自己去定。社团特别是政治性较强的就要设在挂靠部门,如慈善协会,就应该在民政部门设党组织。类似于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经济类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可以按行业管理,如教育、文化等;也可以由旗县党委管,大一点的可由盟市党委管,如伊利由呼市市委直接管。小一点的由旗县一级党委管,再小一点的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去管,微小组织的党的工作要靠街道办事处去管,党工委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去覆盖。所以,隶属关系一定要明确,不要出现没有上级组织的党组织,不要有党员没组织。
四是兼职和流动党员的管理问题。社团和中介组织人员中兼职的非常多,流动党员也很多,怎样管理值得研究。关于流动党员管理问题,最近在中组部召开的有关会议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能不能有一个更便捷的转换组织关系的办法,有人提出来要搞党员证,这也很复杂。原来搞过流动党员证,现在全党都要搞党员证,中组部将要研究。我们也要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办法。流动党员、兼职党员多的单位可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搞好服务。
五是社团和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问题。这里指的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责任分工问题。各地的情况各不相同,像包头市社团300多、中介组织600多,两项加起来上千个,这么大的量可能就要分两级管理。而乌海市两项加起来不到200个,可以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呼伦贝尔市和鄂尔多斯市都不如包头市多,差别非常大。也可能统计方面差别大,都去注册登记了,所以数字较大,有的地方不去注册登记,数字就很小。另外,地方党委组织部的管理责任怎样分,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
六是社团和中介组织党建工作与农村牧区、社区、企业、机关党建工作交叉问题。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有的和农村牧区、社区党建工作交叉,也有的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交叉,这个问题怎样去衔接,也需要我们去研究,进一步理顺。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