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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秀芳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做好水务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用严密的制度管人、用务实勤廉的作风育人。担任局长、局党总支书记之初,霍秀芳就主持修订完善了《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务局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水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水务局信访接待制度》、《水务局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单位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职工做的,自己决不去做。她不仅带头对单位的通讯工具、公车、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进行全面检查,而且结合实际,每年组织一次“廉政专项治理回头看”,认真检查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在各项制度的约束和她的模范作用带动下,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因私用车个人交费,手机配置一律自费,通讯费超支自负。全局上下呈现出风气正、人心齐、政令通的良好局面。近年来,随着达茂旗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量的不断加大,水利工程施工任务增多。为有效防止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给职工思想带来冲击,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霍秀芳利用多种形式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使少数存在模糊认识的干部职工认识到保持廉洁应从小事做起,应防微杜渐,通过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使干部职工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此外,在她的领导下,水务局还健全完善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水利工作的积极性。在水务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为防止利用业务往来收受回扣、礼品、礼金的不良风气在单位出现,她将《达茂旗机关工作人员十项禁令》列为全局干部职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在单位设立了意见箱,开通了征求意见建议电话。她经常告诫职工“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通过在全局内部各种会议上提要求、敲警钟,在各个节日前进行重点教育,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水务局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
采访结束时,霍秀芳告诉记者:“我现在就是遗憾自己的年龄有些大了,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再年轻10岁,那样,我就可以再为党、为人民服务10年。不过,现在我还会继续为党的事业尽心尽力。朝霞能给党旗添光增彩,夕阳也能让鲜红的党旗绚丽夺目。”(张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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